来源:发布时间:2025-05-21作者:点击: 次
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调整非集采药品配备、配送管理的通知》(河市三医〔2025〕15号)文件要求,将对我院常备的非集采、非国谈药品的生产、配送企业进行调整,请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按我院非集采药品目录(详见附件)进行议价、报价,议价的药品需有药品生产企业议价函并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子系统”)上与我院进行议价。我院遴选药品遵循同品、同规、同质量层次、同时段、价格最低采购配备原则。如中选药品质量、价格一致,优先选择医院在用生产企业药品及已与医院签订购销合同的配送企业配送药品。
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请于2025年5月28日15:00时统一将药品相关信息纸质版(加盖企业印章、骑缝章)递交医院采购办备案,同时将电子表格excel版发送到医院采购办邮箱存档。如同意议价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在招采管理子系统上与医院完成议价,逾期不再受理报价议价。药品生产、配送企业需诚实报价,如弄虚作假而影响医院药品遴选,医院将其纳入医院不诚信实体清单,将终止与企业的业务往来。
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满足医院临床治疗需要,若中选企业在履行期间存在违法违纪、不诚信或违约行为的,医院有权调整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采购办电话:0778-2301087,邮箱:hssycgb@163.com
附件: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非集采药品配备目录(河池三医询价药品目录.xls)
河池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1日